1.4+0学校教育部批准的国际本科教育,国家承认学历、含金量比统招本科高。2.“4+0”国际合作模式,4年在国内高校就读,享受统招待遇,完成学业,无需出国即可拿到国外名校学历。3.灵活就读,留学模式:4+0模式,3+1模式,3+2本硕连读直通模式。4青岛4+0.出国留学优势突出:学生入学就可以注册国外学籍,有学校出面申请,就读国外名校更容5.出国更加便捷,且费用更省,比直接申请留学省60%的费用
青岛4+0国际劳务输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较大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据世界银行1986年统计,世界劳务市场的劳务容量约为2000万人。4+0学校劳务输入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中东、北非产油国、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和南美洲。其中中东、西欧、北美洲吸收的劳务量约占世界总劳务量的80%。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东已成为世界劳务洪流的主要指向。劳务输出国家和地区主要在亚洲,输出的劳务量约占世界劳务输出总量的60%,主要有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泰国、菲律宾、南朝鲜等。劳务输出人员中,工人(主要是技术工人)占70%,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占30%。中国自80年代以来开始国际劳务输出,但迄今输出量甚少,且大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劳务(建房、筑路等)。
青岛4+0为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内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促进中英两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与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SQA)于2003年共同将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引入中国。4+0学校在中英政府的支持下,北京理工大学于2007年开展了英国高等教育项目即3+2多国留学本硕连读项目,并交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具体承办。3+2项目是英国高等院校普遍接受的阶段性学历教育,具有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先进的教学理念、学术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特色,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可及好评。近年来,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升学范围,3+2项目已与13个国家110余所大学建立了升学通道。即学生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3年后,可以选择110多所大学继续学习,最短1年即可获得国内外认可的本科学士学位并可直读1年制硕士课程。教育部对留学归国学生所获学位根据相关条例给予认证。北京市政府将根据2009年5月颁布的《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对留学归国学生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和安置工作。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SHU-UTS SILC Business School,Shanghai University),是上海大学(SHU)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商学院。青岛4+0悉尼工商学院成立于1994年,4+0学校是上海大学所属的公办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
青岛4+0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赵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虽然经历了从劳务派遣用工转换为原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过程,用人单位发生了变化,但实质上,赵某在A公司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该工作岗位对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能力的要求并未发生任何变化。4+0学校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上来说,试用期制度的设定,是为了给予刚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个相互了解、彼此适应、相互选择的机会,并且赋予劳动关系双方能以较低的成本、较简捷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期限。其最终目的,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并且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对赵某已经管理并使用了1年,应该说,对赵某的工作能力、工作技能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赵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A公司愿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足以说明A公司对赵某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是认可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与赵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再约定试用期是不必要的,也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立法本意的。同时,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是作为“用人单位”这一整体,依法履行用人单位负责指挥管理劳动过程甚至发放工资等权利义务的。因此,A公司不能再约定试用期,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制度,是为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岗位进行考察;而强调“同一用人单位”,则是为了避免同一主体滥用试用期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不必要的重复考察。本案中,基于强调主体这一角度,作为用工单位的A公司在劳务派遣中已经掌握了解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基于强调岗位这一角度,劳动者从劳务派遣转换为A公司直接用工,岗位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再次适用试用期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及立法本意,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